近期河北、河南、山東等多區域通知加嚴環保管控,部分企業被要求停窯限產,疊加國外疫情影響,進口熟料減少。絕大多數區域熟料庫位較低。有水泥企業對水泥人網表示,有意擴建熟料庫以囤積更多熟料,不想再為“斷糧”而發愁,但是對熟料庫的日常維護又有些擔憂。想到水泥人網曾經報道的山東某水泥企業熟料庫中心筒倉坍塌事故心有余悸。




事故發生后,海螺水泥、中建材中聯水泥、金隅冀東、同力水泥等各大集團緊急下發通知,要求下屬各水泥生產企業對各類儲庫,筒倉進行專項檢查、排查,并要求旗下企業不僅對混凝土結構庫進行排查,對鋼板倉庫以及其他大型混凝土構筑物也要進行排查,并視情況進行加固維修。
行業龍頭企業海螺水泥新研發的5G“超級上行”在水泥庫壁裂紋檢測方面也增加了高清視頻結合AI檢測場景。可見水泥企業“庫”之重要。
日前,水泥人網接到某水泥企業求援信息,希望幫忙找到混凝土庫壁加固以及廠房加固的專業施工企業,同時提到水泥人網的報道“救”了他們的混凝土儲庫和車間廠房。若不是集團下文企業組織員工排查儲庫和混凝土建筑,也不會發現水泥儲庫上的裂紋和車間墻壁上的小洞。同時,確定了外委清庫企業提出的水泥庫板結嚴重,是有滲漏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四川新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水泥人網表示,絕大部分水泥企業的水泥庫體較高大,且直徑較大,檢查保養不易,工人需懸在半空中檢查和修復。




尤其是一些較細小的裂紋,日常巡檢時很難近距離靠近筒倉各部位,不易被察覺庫體裂紋,但是經歷雨季或潮濕天氣,水氣會從裂縫中進入水泥庫,假以時日,容易形成水泥庫壁板結。同時,因未及時對水泥筒進行維修或加固,導致水泥筒倉使用壽命縮短,甚至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
此前,云南某水泥企業曾發生過一起水泥庫倒塌事故。工人發現水泥庫庫中間有個裂縫,上午上報總部,以為高大的水泥庫能撐一撐。誰知到下午裂縫處就開始往外冒水泥,從開始冒水泥十分鐘不到水泥庫就倒塌了,好在無人員傷亡,僅部分現場人員眼睛進了水泥灰,后經送醫清洗痊愈。

水泥筒倉倒塌也并非個例,很多現場令人不寒而栗。
重慶某企業生料庫垮塌現場

河北某水泥廠水泥庫倒塌現場

今年3月,四川新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應西南某水泥企業要求,對影響水泥企業建(構)筑物結構安全的主要原因進行了總結,對需要檢測鑒定的幾種情況進行了歸納,對建(構)筑物檢測鑒定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概括:
一、影響水泥企業建(構)筑物結構安全的主要原因
1.先天缺陷:施工質量(混凝土強度、鋼筋配置、保護層厚度等)、設計缺陷、規范更新(新規范通常要求更高)等;
2.使用產生:筒倉內外溫差導致的溫度應力裂縫、不均衡堆料致筒倉開裂或傾斜、筒倉內壁磨損至保護層及鋼筋脫落、筒壁開裂及穿孔;
3.技術改造:使用功能變更、設備荷載變大或工藝布置改變、皮帶廊加蓋;
4.建(構)筑物疏于日常維護:裂縫、露筋、保護層剝落等;
5.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特大暴雨等;
6.人為損傷:車輛沖撞、火災等;
7.其他:設備振動超標等。
二、需要檢測鑒定的4種情況
1.水泥企業并購,權屬發生變更。建(構)筑物權屬發生變更后應當立即對全部建(構)筑物結構進行全面安全性檢測鑒定,排查結構安全隱患,明確結構現狀,作為后期使用、技改時公司、相關部門和設計院的技術依據。
2.發生地震、特大暴雨等自然災害。應當在發生災害后立即對公司全部建(構)筑物進行應急安全評估,排查結構安全隱患。如發現有建(構)筑物結構受損嚴重,在應急安全評估時評定為危險或待定時,應進行進一步檢測鑒定。
3.技改涉及到使用功能變更、工藝布置改變或設備更新換代(荷載增大)等影響到建(構)筑物承載受力時,應當對相應建(構)筑物進行結構檢測鑒定及結構承載能力復核驗算,明確結構現狀,為技改提供技術依據。
4.在日常運營和例行巡檢過程中發現建(構)筑物結構發生變形、傾斜、沉降、明顯裂縫、裂縫擴展或較大缺陷等狀況,應對相應建(構)筑物進行結構檢測及可靠性鑒定,明確結構現狀,查明結構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結構可靠性,以便采取應對措施(修復、加固或拆除重建)。
三、建(構)筑物的主要檢測內容
主要檢測內容如下:
1.圖紙資料、使用情況等相關技術資料調查;
2.結構外觀缺陷、損傷普查;
3.凝土裂縫檢測;
4.混凝土強度檢測;
5.混凝土碳化深度檢測;
6.鋼筋配置檢測;
7.建(構)筑物垂直度測量;
8.結構承載能力復核驗算;
9.結構安全性/可靠性鑒定/抗震鑒定。
四、國家規范對建構筑物檢測鑒定的相關規定
為確保建(構)筑物的結構安全,國家相關規范明確規定了建(構)筑物在以下情況應進行檢測鑒定:
1.CECS 220:2007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評定標準》
第1頁 第1.0.0條 因此在保證建筑物安全性的前提下,民用建筑使用30~40年、工業建筑及露天結構使用20年左右宜進行耐久性鑒定。
2.GB/T 51355-2019 《既有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評定標準》第5頁第3.1.1條 既有混凝土結構在出現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耐久性評定:
1)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擬繼續使用時;
2)使用功能或環境明顯改變時;
3)已出現耐久性損傷時;
4)考慮結構性能隨時間劣化進行可靠性鑒定時。
3.GB/T 50344-2019 《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第8頁第3.1.4條 既有建筑需進行下列評定或鑒定時,應進行既有結構性能的檢測:
1)建筑結構安全鑒定;
2)建筑結構抗震鑒定;
3)建筑大修前的可靠性鑒定;
4)建筑改變用途、改造、加層或擴建前的評定;
5)建筑結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要繼續使用的評定;
6)受到自然災害、環境侵蝕等影響建筑的評定;
7)對既有建筑結構的工程質量有懷疑或爭議。
4.GB 50144-2019 《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 第5頁第3.1.1條工業建筑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可靠性鑒定:
1)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擬繼續使用時;
2)使用用途或環境改變時;
3)進行結構改造或擴建時;
4)遭受災害或事故后;
5)存在較嚴重的質量缺陷或者出現較嚴重的腐蝕、損傷、變形時
。
。
第3.1.2 當結構存在下列問題且僅為局部的不影響建、構筑物整體時,可根據需要進行專項鑒定:
1)結構進行維修改造有專門要求時;
2)結構存在耐久性損傷影響其耐久年限時;
3)結構存在疲勞問題影響其疲勞壽命時;
4)結構存在明顯振動影響時;
5)結構需要長期監測時;
6)結構受到一般腐蝕或存在其他問題時。
5.GB 50023-2009 《建筑抗震鑒定標準》第2、3頁第1.0.6條 下列情況下,現有建筑應進行抗震鑒定:
1)接近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使用的建筑。
2)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或抗震設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變結構的用途和使用環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進行抗震鑒定的建筑。
6.GB 50117-2014 《構筑物抗震鑒定標準》第5頁第3.0.5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現有構筑物,應進行抗震鑒定:
1)達到和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并需繼續使用的構筑物。
2)未按抗震設防標準設計或建成后所在地區抗震設防要求提高的構筑物。
3)改建、擴建或改變原設計條件的構筑物。
四川新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建議,水泥企業應制定建構筑物的檢測、鑒定和維護制度和計劃,確保建筑物在設計使用期內始終具有足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川新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眾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專業從事建設工程領域的檢測、鑒定與評估技術服務,能對各種工業結構、民用結構、橋梁、水利、電力、冶金、石化、特種結構等項目進行檢測和鑒定,各類建筑物維修改造、結構補強、加固設計咨詢及施工。目前主要服務客戶有:國家電投、國電集團、神華集團、國華電力、華能集團、華電集團、華潤電力、中冶集團、攀鋼集團、昆鋼集團、中國電建、二重裝備、東方電氣、西南鋁業、宜賓天原、四川煙草、拉法基、四川雙馬、礪鋒水泥、臺灣水泥、錦屏和泰、女媧建材等大型企業。結構檢測是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技術手段,維修加固是排除安全隱患的重要措施!
詳詢水泥企業建(構)筑物結構安全顧問:陳總13908170310,張總1891003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