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對好友,白天在項目部附近施工,看到不遠處的水泥場地以為無人看管,竟然動了“將水泥場地以廢水泥塊進行出賣”的歪心思。
3月13日,濱海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金光大道某項目部附近運水泥塊,這也太不厚道了,連水泥塊也要偷,請你們快過來處理一下。”
3月13日,濱海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金光大道某項目部附近運水泥塊,這也太不厚道了,連水泥塊也要偷,請你們快過來處理一下。”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xiàn)場
接警后,當?shù)孛窬杆仝s至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該水泥場地已被基本拆除,路面的水泥塊已被運走近三分之二,對路面已造成嚴重破壞。犯罪嫌疑人膽大妄為,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濱海公安高度重視,組織精干警力,摸排偵查。
濱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聯(lián)合八巨派出所、新灘鹽場派出所經(jīng)過多方調(diào)查走訪,成功鎖定了前一段時間在附近施工的張某、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16日,民警將獲涉嫌盜竊嫌疑人張某、佟某抓獲歸案。經(jīng)審問,二人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xiàn)場
據(jù)了解,2021年初,二人在該項目部附近發(fā)現(xiàn)無人管理的廢棄水泥場地,遂起貪念私下對其售賣,欺騙收購人是二人私有,將該處約3000余平方米的水泥場地以53000元的價格出售給收購人。
犯罪嫌疑人張某、佟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水泥場地,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涉嫌盜竊罪。
目前,張某、佟某已被濱海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