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縣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賀家山石灰巖礦法定代表人:何廣元存在的隱患問題:1.北工作面邊坡角接近90°,大于設計75°,存在安全隱患;2.生產工作面臨近礦區公路側沒有設安全圍擋,沒有安全行人和安全行車的警示標志;3.礦區終了工作面存在安全隱患,部分地段沒有設置嚴禁人員入內和車輛禁止通行的警示標志。
臨澧縣 金利石膏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庭貴
存在的隱患問題:1.主井提升鋼絲繩存在失油現象,繩接卡扣沒有按照一個方向敷設;2.井下存在使用淘汰的農用車輛(屬于淘汰設備);3.井下修理車間衛生條件差,油類紙類及其他廢品亂放置,存在火災等安全隱患;4.井下主要運輸巷道道路安全擋不齊全;5.礦井進風流、回風流經過采空區,井下采空區沒有密閉;6.井下斜坡道、主要運輸巷行人及車輛運輸安全警示標志不全;7.井下掘進工作面存在無風作業現象,局扇未開啟,風筒未到工作面;8.工作面附近無電話;9.礦井壓風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統主管路銹蝕,系統癱瘓;10.工作面作業人員高處作業時未系安全帶;11.廠區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12.配電房未設置防鼠網。

廠區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配電房未設置防鼠網
整改措施:由臨澧縣應急管理部門督促企業對存在的一般隱患十日內整改到位,并實施動態監管。
臨澧縣 建興特種石膏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卿建國
存在的隱患問題:1.井下有作業人員未戴安全帽;2.井下使用淘汰的農用車運輸(是淘汰設備);3.井下硐室隔離區及采空區密閉使用可燃材料(彩條布);4.井下動火作業點氧氣瓶和液化氣瓶混放在一起;5.礦井進風流經過采空區,井下采空區密閉不到位;6.井下運輸巷沒有安全警示標志;7.-38水平采礦工作面作業人員無風作業,井下沒有安裝局扇;8.礦井自救壓風系統未到工作面;9.廠區未設置安全標志;10.配電機房未設置門;11.監督視頻多個監控無信號;12.設備皮帶輪無防護罩。

廠區未設置安全標志

配電機房未設置門

監督視頻多個監控無信號

設備皮帶輪無防護罩
整改措施:由臨澧縣應急管理部門督促企業對存在的一般隱患十日內整改到位,并實施動態監管。
澧縣 永興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啟泉
存在的隱患問題:1.副井落平處一水平水泵房水泵設備設施沒有安裝防護罩,地面破碎系統設備設施無防護設施,地面高處作業人員沒有系安全繩,破碎系統作業地點沒有安全警示標志牌;2.井下采空區沒有及時密閉,礦井進風流、回風流經過采空區;3.井下采空區密閉使用可燃材料(彩條布);4.井下修理車間氧氣瓶和液化氣瓶存放在一起;5.礦井行人通道無安全警示標志;6.井下存在使用淘汰設備現象,個別車輛沒有配置滅火器;7.礦井西北工作面沒有標識,壓風自救系統未到工作面,工作面沒有安裝電話;8.工作面附近礦柱頂幫有松石,未及時處理;9.風井落平處沒有安裝電話;10.備用發電機組維修保養不及時;11.廠區破碎機傳動裝置未設置防護罩;12.配電機房未設置防鼠網;13.壓力容器未見到檢測標志;14.出入井口臨邊未設防護欄。

廠區皮帶輪未設置防護罩

配電機房未設置防鼠網

壓力容器未見到檢測標志

出入井口臨邊未設防護欄
整改措施:由澧縣應急管理部門督促企業對存在的一般隱患十日內整改到位,并實施動態監管。
澧縣 閘口鄉大公石膏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淑梅
存在的隱患問題:1.地面機電儲存室氧氣瓶和液化氣瓶混放;2.地面破碎系統傳動裝置無防護罩,地面高處選礦工沒有系安全繩,破碎系統作業地點沒有安全警示牌;3.主絞車房液壓站墊層損壞,嚴重漏油,存在火災危險;4.斜井人車未安裝鋼絲繩保護繩,未進行松繩實驗和落閘實驗;5.井下水泵電機連接囂無防護罩;6.井下鏟運車輛未配置滅火器;7.井下采空區沒有密閉;8.井下有使用可燃材料(彩條布)現象;9.礦井南工作面沒有安裝壓風自救系統,工作面沒有安裝電話;10.井下照明線路有使用膠質電線現象;11.井下使用淘汰的農用車輛(是淘汰設備),運輸設備沒有配置滅火器;12.礦井主要運輸巷道安全行人行車警示標志不全;13.地面機電儲存室墻壁裂縫。

地面機電儲存室氧氣瓶和液化氣瓶混放

地面機電儲存室墻壁裂縫
整改措施:由由澧縣應急管理部門督促企業對存在的一般隱患十日內整改到位,并實施動態監管。
澧縣 鑫豐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宏軍
存在的隱患問題:1.破碎系統傳動裝置無防護罩;2.臨時排土作業廢渣石堆放時防滑坡措施不到位;3.采石場工作面北面存在高陡邊坡,邊坡有松石,有滑落危險;4.采石場作業地點安全警示牌設置不到位;5.礦區內部公路未設置出入車輛導流線。

破碎系統傳動裝置無防護罩

廠區未設置出入車輛導流線
整改措施:由澧縣應急管理局督促企業十日內整改到位。
石門縣 永盛石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豐光文
存在的隱患問題:1.廠區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臨邊坡未設置防護欄、棚頂碎石未及時清理;2.地面破碎系統設備、井下水泵水泵等設備設施無防護罩;3.主風機處于停運狀態;礦井回風流經過采空區,井下采空區沒有密閉,礦井通風系統未形成,存在重大安全隱患;4.礦井與石門縣八方石膏礦相鄰,未建立安全應急互通機制;5.井下使用淘汰的農用車輛運輸、井下照明使用不合格燈照明,不具備節能防爆功能;6.井下負70m運輸井巷底板坡度大,行人及車輛運輸通道為同一車道未分開,未設置道路安全設施;7.礦井壓風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統未到技改工作面、井下施救供水管使用膠質水管;8.井下猴子車腳踏板離井巷底板高度不夠,個別地點挨擦底板,存在安全隱患;9.地面絞車房絞車液壓碟剎間隙過大,未及時維護保養、未安裝間隙保護裝置,變速箱油標孔采用木楔堵設,存在油標不明和火災等安全隱患。

設備皮帶輪無防護罩

臨邊坡未設置防護欄

棚頂碎石未及時清理
整改措施:由石門縣應急管理部門督促企業存在的問題十日內整改到位,并實施動態監管。
石門縣 湖南宏業石膏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涂志頻
存在的隱患問題:1.地面破碎系統設備設施無防護罩;2.井下鏟裝機械沒有配備滅火器;3.井下爆破作業采用固定母線放炮;4.井下局扇放置在井巷底板上,沒有安裝局扇托架;5.井下施救供水管使用膠質水管;6.井下東1工作面、西1工作面、西2工作面壓風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統未到工作面;7.負100運輸巷頂板存在松石,沒有及時清頂;8.氧氣瓶與液化氣瓶混放在倉庫中;9.廠區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10.現場電焊工未見到操作證書。

氧氣瓶與液化氣瓶混放

廠區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整改措施:由石門縣應急管理部門督促企業針對存在的一般隱患十日內整改到位,并實施動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