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商請提供重點企業柴油貨車和大宗貨物運輸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函》稱,為落實省領導同志要求,目前,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公安、住建等部門正在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專項督導行動。
廳主要領導指出,目前在督導行動中發現的最突出問題是企業重型柴油貨車管控力度不足。差異化管控淸單中A、B級企業和火電類保障民生企業按照要求可以不停產、少停產,但該類企業大多是排放大戶,其原料、產品進出量大,應科學化、精準化管控到位。分管廳領導要求,要在12月13—14日內安排清單中各類排放企業用國V及以上車型完成進料和運出產品,并建議12月15-17日各類排放企業原則上不再進出重型柴油貨車(電動貨車除外)。為落實好廳領導要求,請各市積極做好協調工作,指導企業盡量利用氣象條件相對較好的13、14日兩天時間,把原料儲存足、把產品運出去。應急啟動后,原則上不再進出重型柴油貨車(電動貨車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