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提前預警的原則,建議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 13市根據空氣質量預測會商結果,及時發布預警,12月5日啟動應急響應。并請上述市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切實做好此次空氣重污染過程應對工作。對工業企業要按照最新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采取限產停產等減排措施;對建筑工地等揚塵源停止產生揚塵環節的建筑施工作業及渣土運輸;加強重型柴油貨車管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上路運輸行駛。各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要根據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其他城市要密切關注空氣質量變化趨勢,加密預報會商頻次,當預測空氣質量指數符合預警發布條件時,要提前預警,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工作函原文如下:
泰安市
根據空氣質量狀況,泰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小組決定,自2020年12月4日17時起,將全市范圍內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調整為橙色預警,2020年12月5日0時起,升級為Ⅱ級應急響應。
日照市
日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12月4日發布《日照市重污染天氣預警公告(橙色)》稱,根據專家團隊分析研判和建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12月4日10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12月5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德州市
根據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專項小組辦公室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德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12月4日17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于12月5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
濟寧市
12月4日15時接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專項小組辦公室通知,根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省級環境監測中心會商結果,預計2020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期間,山東省內陸地區將出現兩次大范圍中重度污染天氣過程。按照提前預警、區域應急聯動要求,經濟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濟寧市自2020年12月4日17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5日0時啟動II級應急響應。
濟南市
濟南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告》稱,將于12月5日0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同步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菏澤市
菏澤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全市自2020年12月5日00:00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濰坊市
濰坊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稱,自2020年12月4日20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于12月5日20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采取以下措施:工業企業要按照最新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采取限產停產等減排措施;建筑工地等揚塵源停止產生揚塵環節的建筑施工作業及渣土運輸;加強重型柴油貨車管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上路運輸行駛。
同期山西多區域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其中晉中市、運城市等啟動為期一個月的停限產“調度令”.太原市山西太原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稱,根據氣象、生態環境部門研判會商,12月4日0時-12月6日24時,太原市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污染物濃度將持續在較高水平,空氣污染呈加重趨勢。經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同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二級)響應。預警期間,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執行橙色預警減排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及工業園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礦山、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進行運輸;鋼鐵、建材、焦化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車輛運輸減排要求執行;在高速環內實行交通管制,除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車輛以及清障、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外,禁止中重型載貨車通行。除應急搶險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砂漿現場攪拌等易起塵作業全部停止。省、市重點工程及地鐵工地經市政府批準后,可正常施工。
忻州市
山西忻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發布《關于發布忻府、定襄、原平3縣(市、區)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告》稱,根據省大氣辦《關于做好12月份不利氣象條件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2020年12月我省重點區域污染過程發生頻繁,短期氣象條件變化對污染物清除作用有限。為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2020年12月5日0時起 ,忻府、定襄、原平3縣(市、區)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二級)響應機制,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臨汾市
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通知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梁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做好12月份不利氣象條件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晉氣防辦函[2020] 77號)要求,預計12月汾渭平原主要污染過程有4次,考慮到污染過程發生頻繁,短期氣象條件變化對污染物清除作用有限,為提前減排,減少污染積累,同時避免短期預警變動調整對企業生產計劃的影響,經臨汾市政府同意,決定延續本輪橙色預警,繼續執行二級應急響應相關措施,解除預警時間另行通知。
晉中市
晉中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晉中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通告稱,根據國家氣候中心2020年12月大氣污染預測分析,山西省污染過程發生頻繁,為快速響應太原及周邊“1+30”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晉中市“1+30”區域(榆次區、開發區、太谷區、祁縣、平遙縣、介休市、靈石縣、壽陽縣)嚴格按照省大氣辦《關于做好12月份不利氣象條件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晉氣防辦函〔2020〕77號)和省大氣辦《應對重污染天氣調度令》(2020年第4號)要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二級)預警,預警啟動時間為2020年12月3日22時至12月31日24時。請相關縣(區、市)嚴格按預警響應要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同時強化管控,加強服務。強制性減排措施要求:1.工業污染控制列入重污染天氣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執行橙色預警相應的錯峰生產和應急減排措施,其中電力、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企業同時執行橙色預警相應的錯峰運輸措施。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2.揚塵污染控制(1)施工工地(政府批準的重點工程除外)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運輸作業等。(2)物料堆場、儲煤場等各類堆場須確保防塵、抑塵措施到位,同時在原有灑水基礎上每天增加1次(非冰凍期內)。(3)加強道路揚塵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城市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零度以下低溫天氣除外),確保整潔不起塵;其他街道特別是易產生揚塵路段實行專人負責,確保道路整潔衛生。(4)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
運城市
運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發布《應對重污染天氣調度令 2020-2021年秋冬防(4)號調度令》稱,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做好12 月份不利氣象條件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晉氣防辦函〔2020〕77號)要求,結合省、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預報及市氣象局、駐市專家組會商研判,12 月份污染過程發生頻繁,短期氣象條件變化對污染物清除作用有限,易發持續重污染天氣,預計將出現持續重度及以上污染過程。為做好此次污染過程應對,切實保障群眾身心健康,經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批準,決定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管控時間:
12月 3日 20時至 12 月 31日24時采取應急減排措施。
二、管控區域:
“1+5“重點區域(鹽湖區、新絳縣、稷山縣、河津市、聞喜縣、臨猗縣和運城開發區)及萬榮縣、夏縣參照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等級管控;其余縣市根據空氣質量狀況采取相應減排措施。
三、管控措施
1、工業企業
“1+5”重點區域(鹽湖區、新絳縣、稷山縣、河津市、聞喜縣、臨猗縣和運城開發區)及萬榮縣、夏縣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清單規定的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其余縣市根據空氣質量狀況采取相應減排措施。
嚴格錯峰生產,鋼鐵、焦化、有色、化工、建材、鑄造D級企業執行最嚴格的錯峰停產(因生產工藝和安全因素無法停產的,實施最嚴格錯峰生產)。
強化環境執法監管,結合用電監管、污染源在線監測等手段對工業企業減排情況進行全面監管,確保落實到位。對超標排放或未落實減排要求的企業,上限處罰,連續兩次不執行的,對績效等級進行降級。
2、移動源
加大中心城區和建成區過境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輛的管理,優化通行措施。各入城口執法人員要堅守崗位,引導過路柴油貨車繞路行駛,嚴格通行證管理,嚴禁國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車輛駛入中心城區“禁限行區”。
對重點用車大戶加強管控,嚴禁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車(含燃氣)進行運輸。開展打擊"黑加油站"專項行動,嚴查用車大戶油品質量,確保用油清潔、規范。
3、城市面源
強化施工工地管控,全面清理未登記注冊或冒黑煙非道路移動機械。涉及土石方作業的工地全部停工,施工機械停工,機動車停止運輸。道路保潔停止灑水沖洗、霧炮降塵等作業,以濕掃為主。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市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12月4日發布《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的通知》稱,根據《銀川市西夏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經環保部門、氣象部門會商,并報經西夏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決定從2020年12月4日18:00啟動重污染天氣III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要求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低速汽車、混凝土罐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的禁行工作;加強“高峰”時段的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綜合執法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各類施工場地和相關企業的管控,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全區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嚴格落實封閉、苫蓋等降塵措施,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停止使用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督導城市主干道路范圍內除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等部門按照其職責強化道路保潔措施,采取“濕法作業+吸塵式清掃”等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在氣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沖洗易產生揚塵路段的頻次。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綜合執法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大型商業建筑、市政工程停止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室外噴涂作業。教育局、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啟動消防演練必須向西夏區藍天辦報備,批準后執行。
吳忠市
吳忠市人民政府12月4日發布《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II級應急響應的通告》稱,根據《2020-2021年冬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環境空氣質量形勢預報》,“12月4日至12月7日,全區大氣污染擴散條件差,極易形成持續性污染天氣,除固原外,其他地市以輕度和中度污染為主,首要污染物均為PM2.5;12月5日至7日,銀川都市圈個別時段發生重度污染的可能性較大,要求各地市做好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前做好污染減排措施,聯合啟動應急響應,最大限度減緩污染天氣影響的范圍和程度”。截至12月4日18時,銀川市、中衛市出現輕度污染,個別時段達到中度污染,按照自治區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調度會,關于“提前一天、提高一級啟動應急預案”的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于2020年12月4日20時啟動吳忠市重污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還需落實以下措施,具體事項通告如下:一、企業減排措施。相關企業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Ⅱ級響應,通過針對涉氣工序停限產或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率等方式實現減排,保證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減排比例達到全社會占比的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應達到15%以上。二、機動車減排措施。公安部門按照政府公告要求做好全市范圍內低速汽車、混凝土罐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的禁行工作;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做好限行區域內社會車輛的限行管控工作,實施重型載貨車繞行疏導措施。當緊急啟動應急響應時,當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措施。三、揚塵管控措施。住建、交通、水務、農業農村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全市除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四、其他措施。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確需外出要采取防護措施;幼兒園、中小學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鼓勵市民綠色出行。五、加大督查和巡查力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要加派工作力量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加大重點廢氣排放工業企業執法檢查頻次,重點檢查大氣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保證治理設施高效運轉,污染物達標排放。公安、環保部門聯合設立路檢巡查點,嚴厲查處不落實管制違規車輛。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導施工單位強化建筑工地抑塵措施。臨時增加公交頻次,延長運營時間,保障公共交通運輸力。 內蒙古烏海市經內蒙古自治區烏海生態環境監測站與市氣象臺會商,受局地污染累積及區域傳輸共同影響,預計12月4日凌晨至12月5日,烏海市將發生一次空氣重污染過程,受弱冷空氣影響,6日白天起大氣擴散條件將逐漸好轉。按照《烏海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黃色預警措施于2020年12月4日00時起啟動實施。黃色預警期間,全市礦山、工業源、揚塵源、交通移動源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嚴格落實“一廠一策”排污工序停產、限產減排措施,全市停止室外建設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掃保潔作業。請廣大市民做好健康防護,減少戶外活動,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