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河北11市啟動應急響應
邯鄲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4日至26日,大氣擴散條件較為不利,我市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11月24日8時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市域嚴格按照應急減排有關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建議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二、工業企業合理調控生產計劃,在確保安全生產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鄲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修訂版)》橙色預警(Ⅱ級)差異化減排措施執行到位。火電企業加大脫硫脫硝劑用量,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市政府對工業企業有相關管控要求的,結合預警通知要求從嚴執行。
三、除應急搶險施工外,原則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噴涂粉刷等作業。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四、疫情防控物資運輸車輛開通綠色通道,正常運輸;其他運輸環節,根據實際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禁止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除城市運行(含電力企業生產用煤、粉煤灰渣運輸,企業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堿及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物資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運輸)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原則上市主城區、縣(市、區)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五、根據氣溫、濕度和天氣情況,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六、全市域范圍內,全時段禁止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全面開展督導檢查,促進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20年11月23日
滄州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滄氣領辦〔2020〕134號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受靜穩、高濕等不利氣象擴散條件影響,擴散條件較差,污染物逐步積累,預計24到27日,我市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為減輕重污染過程,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于11月24日8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企事業單位,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上報版),工業企業嚴格落實黃色預警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不達標非道路移動機械。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和灑水等清潔頻次。
4.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衡水
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4日-26日,受區域靜穩、高濕等不利氣象擴散條件影響,大氣擴散條件逐步轉差,污染物緩慢積累,我市可能出現以PM2.5為主的輕、中度污染過程,部分時段達重度污染。按省大氣辦《關于做好近期污染過程應對工作的函》的相關要求,經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定于2020年11月24日8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本次應急響應期間共有90家A、B級及引領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企業不采取強制性減排措施或按要求適當減排;針對404家正面清單企業(其中包括43個正面清單重點工程),在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1.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工業企業嚴格執行《關于印發〈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企業減排措施清單〉(2020年11月)的請示》(衡氣領辦〔2020〕456號)的清單中黃色預警減排措施。正面清單企業(項目)除外。 (二)移動源污染減排措施施工工地、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外環線(起始點自勝利東路京九地道橋—勝利東路—京衡大街—南外環—東湖大道—滏陽一路—前進大街—南環西路—西外環—北外環—至勝利東路交匯處)以內(含)區域、縣(市、區)主城區(各縣(市、區)自定范圍)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執法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相關部門認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車輛。
(三)揚塵源污染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等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現場混凝土攪拌等。 加強對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清掃作業,對建成區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2次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非冰凍期)。 所有企業嚴格執行《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13/T2352-2016)相關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廠區增加保潔頻次。
(四)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全市區域嚴格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建成區、縣(市、區)建成區嚴格落實禁止露天燒烤。
4.正面清單應急管理要求
按照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監管正面幫扶和監管工作的通知》(冀環辦字函[2020]332號)中相關要求,正面清單企業(項目)在落實污染管控措施,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基礎上,不停產,不限產。充分運用在線監測、分表計電、視頻監控、遠程執法等非現場手段對企業進行監管,堅持少檢查、少打擾,保障企業良好生產建設環境。
石家莊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
經市環境氣象中心和市環境預測預報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3日氣壓場減弱,風向轉偏南風,擴散條件轉差;24-25日天氣靜穩,擴散條件不利,空氣質量中到重度污染。
為減輕重污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根據市環境氣象和市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我市定于11月23日17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1月22日
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1)公眾防護措施
①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市相關職能單位和市屬新聞媒體對健康防護警示進行報道,廣播電視臺、報社、通信公司等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②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③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④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根據AQI指數污染狀況,原則上不再新增加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夏天可適當將空調調高1-2℃,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②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③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④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采取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②移動源管控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礦山、洗煤廠、機場、燃煤電廠、鋼廠、水泥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各地根據實際和相關政策核準的郵政快遞車、殘疾人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對非營運載客汽車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含外埠號牌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尾號是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機動車通行,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③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揚塵控制,增加工地灑水抑塵頻次。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市城管部門、市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城區及周邊區域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
市城管部門、市公安交管部門牽頭,市住建部門、市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已取得相關部門審批證件的除外)。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市水利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
④其他措施
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禁止焚燒垃圾、秸桿。
市城管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露天燒烤。
市公安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市氣象部門負責,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及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邢臺邢臺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職責分工,迅速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邢臺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與市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11月24日起,受近地面南風、高濕等影響,大氣擴散條件逐漸轉差,預計我市可能出現重污染過程。邢臺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自2020年11月24日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Ⅱ級)預警。
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邢東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好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請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協助做好生產工序不可中斷的重點企業在應急減排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工業企業不發生安全事故。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工業企業要合理調控生產計劃,11月24日8時起嚴格按照《邢臺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報審版)》橙色(Ⅱ級)預警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對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企業和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在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原則上不限產、不停產,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嚴防“一刀切”。重點企業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應急搶險、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在嚴格落實“七個百分之百”和“兩個全覆蓋”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建城區(含市、縣城區)內其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現場混凝土(砂漿)攪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三、移動源管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運輸車輛開通綠色通道,正常運輸;其他運輸環節,根據實際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內禁止核定載重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辦理通行證的除外)、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市主城區行駛。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載貨車量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四、道路保潔。根據氣溫、濕度和天氣情況,科學合理安排城市主次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機掃、濕掃和保潔作業。
五、全市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露天焚燒和燃放煙花爆竹。
六、建議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七、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提倡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保定
保定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決定于11月24日8:00啟動重污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措施,預警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定州
剛剛,定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經省環境應急、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和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4日起,受區域靜穩、高濕等不利氣象擴散條件影響,污染物緩慢積累,我市可能出現重污染過程。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于2020年11月24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山西省
24日20時起,太原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經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我市發布通告,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同時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Ⅱ級)響應(11月24日20時-11月26日24時)。

太原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告
根據市氣象、生態環境部門研判會商,未來我市氣象條件轉差,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污染物濃度將持續維持在較高水平,空氣污染呈加重趨勢。為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同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Ⅱ級)響應(11月24日20時-11月26日24時)。主要應急響應措施為:
1、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執行橙色預警減排措施,縣(區、市)政府和督導檢查組加強對橙色預警管控企業及供熱站、電力生產和供應等保障類企業督導檢查,保障各類煤堆、料堆、渣堆防塵措施到位,確保減排措施執行到位。
2、移動源減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及工業園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搶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常車輛進出超過10輛次)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點行業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車輛運輸減排要求執行;在高速環內實行交通管控,除運輸瓜果蔬菜等新鮮農產品車輛及清障、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外,禁止中重型載貨車通行。
3、揚塵源減排措施:
除應急搶險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砂漿現場攪拌、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澆筑等易起塵作業全部停止。加強施工工地督查,督導施工單位強化工地抑塵措施;省、市重點工程及地鐵工地經市政府批準后,可正常施工。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4、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5、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6、公交線路增加運營班次,縮短間隔時間,實施靈活調度市區主干線路延時收車60分鐘。
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
堯都區、侯馬市、霍州市、襄汾縣、洪洞縣、曲沃縣、古縣人民政府,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經與市氣象臺、駐市專家團隊聯合會商,結合全國空氣質量預報和山西省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計從11月24日起,我市將出現靜穩天氣,濕度增大,擴散條件轉差,環境質量短時將達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同意,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自11月24日10時起,在沿汾河6縣(市、區)、古縣和臨汾經濟開發區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具體響應措施為: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2.幼兒園、中小學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3.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公眾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的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拒絕露天燒烤;
5.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污染控制措施
執行《臨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規定的橙色預警措施;各縣(市、區)有更嚴格要求的,按各自規定執行。
有關單位要加大對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企業的監管力度,對采取停限產措施的,要確保落實到位;要監督各類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確保大氣污染物做到穩定達標排放;要加大對火電、鋼鐵、焦化、水泥企業生產設施和運輸環節的協商減排力度,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要加強用電量變化統計,依法對限產、停產企業實施限電、斷電。
(二)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城市建成區所有建筑工地的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及土石方作業全部停工(搶險工程除外)。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位于市區規劃區的須經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施工;位于各縣(市)城市建成區的,由各縣(市)嚴格審核、符合要求的可自行批準,批準后要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市區規劃區內道路每日增加2次保潔,加大濕掃力度;所有企業散裝物料全部入棚入倉,在非冰凍期內增加保潔頻次。
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城市建成區所有施工運輸車輛、渣土運輸車輛、混凝土攪拌車輛全部停運(搶險工程用車除外);加強國、省道及縣、鄉公路揚塵污染控制管理,依法查處散裝、流體物料運輸車輛掉落、遺撒、拋灑等違法行為。
(三)移動源污染控制措施
1.區域管控措施
加強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管控,禁止駛入大氣污染防治綠色運輸示范區,引導外地過境車輛避開綠色運輸示范區行駛。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自11月25日起,在市區執行機動車輛單雙號限行措施,尾號為單號的單日行駛,雙號的雙日行駛(尾號為0的按雙號計),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實施時間為每日7時至22時。單雙號限行期間,公交免費乘坐。
以下機動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車、晉L號牌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工程搶險車、軍車;新鮮瓜果、蔬菜及鮮奶運輸車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葬專用車輛、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
2.重點用車單位管控措施
對工業強制性減排措施中未涉及的,對日最大運輸車次在10輛及以上的重點用車企事業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民生保障、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保留監控記錄3個月以上,同時每日登記所有車輛進出情況,保留至次年4月底。
3.公交車輛管理
公交備用車輛全部上路,增加運營班次,延長運營時間,市區規劃區主干線路首班提前30分鐘,晚班延時60分鐘,邊遠線路晚班延時30分鐘。
(四)散煤控制措施
加大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力度,加快未完成用戶改造進度;強化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保障,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已完成改造用戶應供盡供、應用盡用。保證優質煤供應,加強煤質監管,加大散煤專項整治力度,對禁煤區、禁燃區范圍內散煤燃燒及煤、焦的生產、流通、銷售、使用等環節全面排查,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五)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嚴禁焚燒秸稈、樹葉、垃圾等易產生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強化油氣、油品管控;加大餐飲業、加油站等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管理,嚴控各類面源污染。
四、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的落實及督查工作,要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鄉(鎮、街道辦)、村、社區和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在崗指揮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響應相關工作;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應對工作,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管控和服務對象,嚴格監督執法,最大限度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減輕對群眾的不利影響。
2.市大氣辦成員單位要于每日16時前要將前一日執法檢查出動人次、檢查企業數量、發現問題數量、整改情況等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情況報至市大氣辦郵箱,報送文件須為蓋公章Pdf版和電子版,格式見附表。國家、省、市將對各有關單位應急響應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聯系電話:0357-2223567
報送郵箱:lfsdqzhb@163.com
附件:應對重污染天氣工作信息報送表
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
(來源:各地生態環境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