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基中國水泥有限公司及/或其關聯方已分別與天津賽克環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或其指定方正式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等相關協議,請詳見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披露的《關于拉法基中國水泥有限公司及/或其關聯方分別與天津賽克環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或其指定方正式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及期權協議的公告》。
北京和諧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賽克環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收購方")于2016年9月8日公告了《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宣布自2016年9月9日起向除本次股權轉讓中收購方擬受讓的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股東發出全面要約收購,要約收購期限為: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10月10日。目前,本次全面要約收購已經實施完畢。請詳見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披露的《北京和諧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賽克環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關于全面要約收購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結果暨股票復牌等相關事項的公告》。
1、交易風險
目前,相關各方已簽署股份轉讓等相關協議,并先后披露要約收購報告書及要約收購結果公告,相關各方正在按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繼續推進有關工作,交易存在不確定性。
2、審批風險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資產出售相關協議為控股股東與收購相關方之間作出,未經本公司簽署。如未來上市公司進行對現有水泥資產和業務的出售,公司將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出具專業意見、獨立董事將發表獨立意見,關聯方將在董事會、股東大會上回避表決,并報相關機構審核/核準(如適用);遠期資產出售的最終實施取決于四川雙馬股東大會審議結果及監管機構審核/核準情況,相關資產出售存在不確定性。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股票2016年10月17日、10月18日和10月19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以上,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的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情況
2016年8月2日,公司發布的《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拉法基中國水泥有限公司與天津賽克環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簽署框架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68)稱,公司間接控股股東拉法基中國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法基中國")已于2016年8月1日與天津賽克環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天津賽克環")簽署了關于本公司股份轉讓及后續安排的《框架協議》,全面披露了《框架協議》約定的交易內容。交易雙方約定后續相關交易文件的正式簽署以完成股份補償以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取消拉法基中國及其關聯方向上市公司作出的不競爭承諾為條件。
2016年8月3日,公司發布的《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執行盈利補償承諾的進度公告(二)》(公告編號:2016-70)的公告稱,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控股股東因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014年和2015年未達盈利預測應補償給中小投資者(除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以下簡稱"LCOHC")和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控股")以外的股東)的13,625,591股已全部贈送完畢。
2016年8月19日,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豁免拉法基集團、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國等同業競爭相關承諾的議案》。至此,此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已經滿足解除限售的條件,相關股份解除限售的手續現已辦理完畢,請詳見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披露的《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6年8月19日,LCOHC分別與天津賽克環和北京和諧恒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四川控股分別與天津賽克環和北京泛信壹號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正式簽署股份轉讓協議,LCOHC及四川控股擬協議轉讓其持有的四川雙馬合計426,962,222股股份,約占四川雙馬現有總股本的55.93%。該等股份的轉讓價格均為8.084351元/股,合計轉讓金額為3,451,712,466.39元。
2016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復牌開始交易。
2016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
2016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和諧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賽克環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關于全面要約收購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結果暨股票復牌等相關事項的公告》。
經公司董事會調查核實,并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公司管理層溝通確認: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4、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確認其并不知悉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5、公司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無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其他風險提示
1、經自查,本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4日披露《2016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
3、《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站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