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害為益:協同處置漆渣
根據國家規定,汽車制造產生的廢漆渣屬于危險廢物。目前國內處置廢油漆渣的方法一般為填埋和焚燒。填埋法占用大量土地、浪費資源且易造成環境污染;焚燒處理法是廢漆渣無害化資源化的有效方式,但因國內技術設備相對落后,在燃燒過程中容易產生二次污染。國內甚至有將廢漆渣在安置點就地封存的情況,暴置于露天場所,對環境造成了惡劣影響。
世界各國對汽車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漆渣處置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實踐,最終確認利用水泥窯高溫處置工業廢棄物是最有效的處理方法。2011年吉林亞泰水泥有限公司利用四號水泥回轉窯建成了協同處理漆渣項目,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二噁英排放符合國家規定
新型干法水泥回轉窯協同處理漆渣,先把漆渣加入分解爐中,然后漆渣隨物料一起進入回轉窯,分解爐的溫度高于850℃,回轉窯內最高溫度可達到1600℃。在此條件下,二噁英可以完全分解,因此窯尾廢氣中二噁英排放濃度很低,不超過0.1TEQng/Nm3的歐洲排放物濃度限值要求,其排放濃度會明顯低于GB18484-2001《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中規定0.5TEQng/Nm3的焚燒爐最高允許限值。
粉塵排放量符合要求
根據漆渣進入回轉窯中焚燒的工藝流程,產生含塵氣體都要經過回轉窯窯尾袋收塵及煤磨收塵器后才能排入大氣。經過除塵器凈化后的氣體粉塵濃度不超過30mg/Nm3,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SO2的排放濃度符合規定
漆渣替代燃煤的硫份對比分析表中消耗量、全硫份、SO2產生量、回轉窯吸硫、SO2排放量這5項指標符合規定,表中SO2排放量是按回轉窯吸硫率98%理論計算的,按此計算,漆渣替代部分燃煤后,SO2排放量將增加1.20t/a。從目前吉林省內新型干法水泥回轉窯窯尾煙氣驗收監測和日常監測來看,亞泰水泥公司回轉窯窯尾煙氣中SO2排放濃度符合相關規定。
NOx的排放
回轉窯窯尾廢氣NOx主要是煤高溫煅燒過程中產生的,根據試驗結果,加入漆渣替代部分燒成用煤,廢管道中主要污染物NO、NOx的濃度為219.8 mg/Nm3,低于其試驗前的濃度,故視為窯尾廢氣NOx排放量不增加。
金屬污染物
吉林亞泰水泥有限公司對漆渣中金屬含量分別委托了吉林大學、德國公司、天津環境檢測中心3個單位進行監測,并取其監測結果的最高值,窯尾廢氣中Hg、Cd、As+Ni的占標率不超過7%,Pb為20%,均明顯低于危險廢物焚燒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亞泰水泥有限公司利用回轉窯協同處理漆渣,回轉窯窯尾廢氣中粉塵、NOx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基本不會增加,窯尾廢氣中SOx排放濃度和排放量雖略有增加,但也符合環保要求。由此可見,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漆渣項目的實施對長春市環境綜合治理、危險廢棄物的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實現社會廢料廢渣的負增長具有重大意義,對我國大型城市依托現有水泥大型生產企業協同處置工業廢棄物,實現循環經濟起到了重要示范作用。
吉林亞泰集團是全國重點支持的十大水泥集團之一。2005年10月份公司被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命名為“國家環境友好企業”,是全國水泥行業唯一獲此殊榮的企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6年7月同意企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一汽集團公司汽車漆渣。項目環評由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承擔,項目于2010年開建,2011年投入使用,并通過吉林省環保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和“三同時”驗收。項目運行5年來不僅解決一汽公司漆渣處理造成環境二次污染產生環境問題,而且還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