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方針政策,積極采取各項有效措施確保工業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日前,云南省經濟委員會和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出通知,對基礎原材料工業的水泥行業,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由統調電網直供的水泥企業,從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期間,實行“特殊電價”政策,其生產性用電每千瓦時電價在平水期電度電價的基礎上下調0.06元。按照往年慣例,每年12月至次年4月,云南全省均實行枯水期電價,即在平水期(豐水期)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上浮0.06元。實行“特殊電價“政策后,不僅取消了上浮,而且還在平水期電度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下調0.06元,相當于把企業電價每千瓦時下調了0.12元。由于水泥工業為資源性行業,用電量大,實行“特殊電價”政策的利好效應十分明顯。以目前云南省生產一噸水泥平均綜合耗電115千瓦時計算,每千瓦時優惠0.06元,其噸水泥的生產成本就降低了6.9元,水泥行業將在“特殊電價”政策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