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司定于2010 年 1 月22 日召開201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召集人: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公司董事會認為,就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開不需相關部門批準或履行必要程序。
3、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10 年 1 月22 日13:0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10年1月21 日至2010年1月22 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10 年 1 月22 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0 年 1 月21 日下午15:00——2010 年1 月22 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時間。
本公司將于2010 年 1 月 15 日就網絡投票事宜發出催告公告。
4、會議召開方式
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將同時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或其他表決方式的一種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5、出席對象
(1)截止股權登記日(2010 年 1 月 18 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體股東。該等股東均有權參加現場會議或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該等股東有權委托他人作為代理人持股東本人授權委托書參加會議,該代理人不必為股東。
(2)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法律顧問和其他中介機構人員。
6、現場會議地點
成都市總府路2 號時代廣場B 座25 層會議中心
二、審議事項
(一) 會議審議事項的完畢性和合法性
本次會議審議事項包括了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的全部事項,相關程序和內容合法。
(二) 提案名稱
1. 《關于延長向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的決議有效期和延長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項期限的議案》。 上述議案須經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非關聯股東所持表決權 2/3以上逐項審議通過。
2. 《關于四川雙馬宜賓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建設第二條生產線的議案》
上述議案須經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 1/2 以上審議通過。
(三) 提案的具體內容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事項已經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本日在《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發布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0-01 號)。
有關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會議材料將于本日登載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